遗体与器官捐献

遗体与器官捐献

当前位置:首页>>社会服务>>遗体与器官捐献

遗体与器官捐献
发布时间:2024-07-12 15:30:39

1.捐献条件

任何希望通过捐赠自己的大脑而支持脑科学研究的人都可以成为捐赠者,包括患有神经精神疾病的患者,以及没有这些疾病的人。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要求无艾滋病等严重传染病;另外根据脑的特殊性,脑组织捐献应在捐献者去世后24小时之内完成。

2.如何成为捐献者

方法一:捐献者可以通过电话(13111507297,0311-86266468)或者直接通过本网站了解相关脑组织捐献信息。在确认自己决定在未来去世之后将自己的大脑组织捐献给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献者可以在线下载 《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赠者知情同意书》,打印后由本人和家属签字按手印,未满18岁的个体必须由其监护人进行同意和签字,一式三份,邮寄到以下地址(邮费到付):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61号河北医科大学图书科研楼912室

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收 0311-86266468

方法二:捐献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各级红十字会填写《河北省遗体捐献志愿书》;下载并填写《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赠者知情同意书》,一式三份。

脑库将向每位登记者返回一份双方签字后的《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赠者知情同意书》,以及由脑库统一印制的“脑组织捐献证书”。通过签署这样的文件,捐赠者的信息就在脑库的捐赠者数据库中进行了登记。请注意,这种捐赠的决定应该是获得整个家庭的同意。如果在未来的某一时刻捐赠者或者家属改变主意,其登记信息和知情同意书可以随时撤除而不必提交任何理由。也请注意,尽管捐赠大脑和捐献器官不完全一样,它们也并非相互冲突。常规方法是,只要没有影响用于器官移植的器官捐献过程,捐献大脑的程序就可以进行。

3.接收程序

在医师确认捐献者去世且在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后,执行人尽快通知脑库(13111507297,0311-86266468;由于脑组织极易发生自溶破坏,因此最好于12小时内取材),河北医科大学遗体捐献中心将前往接运遗体运回脑库取脑,完成脑捐献,遗体遵照捐献者及家属意愿,可用于医学教学科研,也可以移交亲属火化处理。

4.缅怀纪念

捐献者姓名将镌刻在位于平山的古中山陵园公墓纪念墙上供后人瞻仰

附件下载:

《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赠者知情同意书》

《河北医科大学人脑组织库捐赠者知情同意书》